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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07月08日 12:4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哈密市中心医院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5年07月08日 12:4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 11:00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泓灼 金向盾 郭越
项目联系电话0991-3858322 0991-3858362
采购单位哈密市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广场北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2-2260357
代理机构名称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577号1栋6层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3858322 0991-3858362

项目概况

哈密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XJ25-044Z

项目名称:哈密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000000

最高限价(元):2600000,2598700,2584200,1998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哈密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艾叶等中药饮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6124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哈密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艾叶等中药饮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哈密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艾海金等中药饮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6032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密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艾海金等中药饮片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哈密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瞿麦等中药饮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844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密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艾海金等中药饮片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哈密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阿胶配方颗粒等中药配方颗粒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哈密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阿胶配方颗粒等中药配方颗粒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4,服务期一年。;标项 2,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扣除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中药饮片),并具有相应生产范围,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内含有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饮片)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中药饮片),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标项内含有毒性药品的,需提供药品经营许或生产可证内含有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饮片)的证明材料。(鼓励生产企业直接投标)
投标供应商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违法违纪记录,如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投标供应商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
【标项4】
中药配方颗粒剂投标人须是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所投中药配方颗粒必须符合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质量标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8日2025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不得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按照合计规定周期,向招标人汇报项目进度情况。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本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     <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中心医院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广场北路18号

联系方式:0902-2260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577号1栋6层601室

联系方式:0991-3858322 0991-3858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泓灼 金向盾 郭越

电 话:0991-3858322 0991-385836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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