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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污水治理项目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除臭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25年07月16日 17: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县污水治理项目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除臭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朝阳县公告时间2025年07月16日 17: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24日
每日上午:23:59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6日 09:00
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预算金额¥264.22911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慕鑫龙
项目联系电话0421-2661999
采购单位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0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刚铁民0421-2579110
代理机构名称中权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南路30号霞光府·锦园A-23#102-10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1-2661999
附件:
附件1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朝阳县污水治理项目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除臭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工程.doc
公告信息
 
朝阳县污水治理项目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除臭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中权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7-16

  
项目概况

朝阳县污水治理项目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除臭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321-00110
项目名称:朝阳县污水治理项目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除臭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工程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42291.16
最高限价(元):2642291.16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含)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6日23时59分至2025年07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涉及本项目的更正内容以更正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未及时获知更正内容责任自负。 2、供应商自行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份按招标文件规定(如: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文件按相关要求密封,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或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报价文件或者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启,供应商须自行在线解密。解密指令发出后须在30分钟内完成,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07号
联系方式:刚铁民0421-2579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权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南路30号霞光府·锦园A-23#102-108号
联系方式:0421-2661999
邮箱地址:ZQHT7777@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中权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73200100002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慕鑫龙
电  话:0421-266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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