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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购买有机水溶肥等肥料招标公告

2025年07月22日 19: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北新区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购买有机水溶肥等肥料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沈北新区公告时间2025年07月22日 19: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30日
每日上午:2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版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 楼(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预算金额¥123.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天晟
项目联系电话15941152534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福州路7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9622332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禹洲广场A2座2单元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4161636
附件:
附件11.沈北新区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 “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购买有机水溶肥等肥料招标文件7.22.doc
公告信息
 
沈北新区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购买有机水溶肥等肥料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7-22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购买有机水溶肥等肥料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3-00013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建设-购买有机水溶肥等肥料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6000
最高限价(元):336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01、02、03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完成合同全部内容(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70000
最高限价(元):3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01、02、03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完成合同全部内容(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532000
最高限价(元):532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01、02、03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完成合同全部内容(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均需取得有效期内的农业农村部的肥料登记证或在农业农村部备案,需提供登记证或备案号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2日20时00分至2025年07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版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 楼(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而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2、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光盘或U 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4、出现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出现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合同包,如同一投标人在多包组中综合排名均为第一,则按照投标人提供的中标意愿表中顺序确定中标标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福州路72号
联系方式:024-89622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禹洲广场A2座2单元501室
联系方式:024-24161636
邮箱地址:15941152534@139.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新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账号:3301001509249124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天晟
电  话:1594115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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