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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2025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2025]

2025年07月23日 16:0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2025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品目

政府采购服务

采购单位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5年07月23日 16: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8月13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7:30  下午:00:00 至 1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电子交易系统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3日 10:00
开标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9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芳
项目联系电话0551-66265275
采购单位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815658475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要素大市场A区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51-66223831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2025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2025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3日10点0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FFZ01852

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2025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第1包330万元,第2包210万元,第3包450万元

最高限价:第1包100%,第2包100%,第3包100%

采购需求: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2025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等一批,本项目共分3个包,其中第1包分局机关、战训队、望湖派出所3个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第2包滨湖派出所、九联圩站派出所2个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第3包常青派出所、芜湖路派出所、包公派出所、刑警一队、刑警三队、淝河派出所、骆岗派出所、经侦大队、巡警一队共9个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第1/2包:2025年10月1日始至2026年9月30日;第3包:2025年12月1日始至2026年9月30日;合同到期前,经验收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3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投标人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40%及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达到70%及以上);(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3日09:00至2025年08月13日10:0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22。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3日10点0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本项目为超过20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及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达到7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若参与投标的企业为大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的,分包比例为40%及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达到70%及以上)。
    6.若参与投标的企业为大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的,分包比例为40%及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达到70%及以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0551-66265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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