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2025年07月28日 16: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第九十一中学
行政区域和平区公告时间2025年07月28日 16: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5日
每日上午:16: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预算金额¥37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春雨
项目联系电话024-31063096
采购单位沈阳市第九十一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于老师024-83180642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宝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19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063096
附件:
附件1(上传版)学校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采购文件.docx
公告信息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宝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7-28

  
项目概况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2-00108
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75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在服务内容不发生改变和预算资金保障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8日16时00分至2025年08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邮箱递交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解密时间:原则上报价解密时间时长为30分钟,报价解密超过限制时间未完成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投标无效。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在限制时间内未完成,可视情况延长时长。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未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而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lnbs_2@foxmail.com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供应商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供应商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6、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以腾讯会议方式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7、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8、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第九十一中学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5-1号
联系方式:于老师024-831806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宝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1901室
联系方式:024-31063096
邮箱地址:lnbs_2@foxmail.com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宝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330515160100150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春雨
电  话:024-31063096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