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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08月04日 17:0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奇台县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奇台县第三中学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5年08月04日 17:0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04日至2025年08月1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6:00
开标地点昌吉市延安南路恒景国际7楼
预算金额¥841.8300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娟
项目联系电话13179821990
采购单位奇台县第三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奇台县第三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10-9942667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鹏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园 A 座191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179821990

项目概况

奇台县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5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T2025-020

项目名称:奇台县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418300.25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奇台县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标项一)
   数量:21
   预算金额(元):4527050.25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奇台县五小、三中、六中、七中、福州、吉布库中心学校、半截沟中心学校、塔塔尔中心学校、古城乡中心幼儿园、奇台县第四幼儿园、奇台县第六幼儿园、奇台县第七幼儿园、奇台县第八幼儿园、奇台县第十幼儿园、奇台县第十一幼儿园
预算:4527050.25元整 (其中:1、蔬菜、水果类1131762.5元,最高限价:1052539.13元;2、米、面、油、杂粮类905410元,最高限价:896355.9元 3、肉类(牛羊肉、鸡鱼鲜货类1584467.5元,最高限价:1568622.83元;奶、蛋副食品类905410元最高限价:896355.9元。)采购一批米、面、油、杂粮;蔬菜、水果;奶蛋副食品;牛羊肉、鸡、鱼、鲜货等(包括食材供应、仓 储、运输、装卸、配送、售后服务等),保质保量按时配送;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预算金额为半年采购预算,最终根据当地市场零售价,按照每月市场调研的价格,结合中标下浮数以及实际采购内容、数量等进行结算。
每个潜在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两个标段,但不能兼中兼得,本项目评标顺序为标项一、标项二,投标人按评标顺序先中先得,后续参与但不再进行中标候选人排名。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奇台县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标项二)
   数量:17
   预算金额(元):389125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奇台县二中、四中、五中、老奇台中心学校、五马场中心学校、坎尔孜中心学校、西地镇中心学校、乔仁中心学校、奇台县第一幼儿园、奇台县第二幼儿园、奇台县第三幼儿园、奇台县第五幼儿园、奇台县第九幼儿园
预算:3891250元整 (其中:1、蔬菜、水果类972812.5元最高限价:904715.63元;2、米、面、油、杂粮类778250元,最高限价:770467.5元 3、肉类(牛羊肉、鸡鱼鲜货类1361937.5元,最高限价:1348318.13元;4、奶、蛋副食品类778250元,最高限价:770467.5元)采购一批米、面、油、杂粮;蔬菜、水果;奶蛋副食品;牛羊肉、鸡、鱼、鲜货等(包括食材供应、仓 储、运输、装卸、配送、售后服务等),保质保量按时配送;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预算金额为半年采购预算,最终根据当地市场零售价,按照每月市场调研的价格,结合中标下浮数以及实际采购内容、数量等进行结算。
每个潜在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两个标段,但不能兼中兼得,本项目评标顺序为标项一、标项二,投标人按评标顺序先中先得,后续参与但不再进行中标候选人排名。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1年期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可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4日2025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 本 次 采 购 采 用 电 子 交 易 方 式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为 “ 新 疆 政 府 采 购 云 平 台 (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 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 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将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在使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时,建议 使 用 WIN7 及 以 上 操 作 系 统 。 客 户 端 请 至 新 疆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完成。投标人在 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 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 以便 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 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 应商自动弃标。
4.参与电子投标的投标人,进入“不见面开标 ”大厅操作提示: “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签到、解密等,完成“开标一览表 ”在线签章。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奇台县第三中学

地 址:奇台县第三中学

联系方式:1510-9942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鹏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园 A 座1917室

联系方式:13179821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娟

电 话:1317982199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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