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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81线喀什至乌恰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08月14日 11: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G581线喀什至乌恰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5年08月14日 11: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8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2日 11:00
开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闵志明
项目联系电话16699838866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迎宾大道1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8-2964595
代理机构名称喀什明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09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6699838866

项目概况

G581线喀什至乌恰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MZ-2025(GK)-019号

项目名称:G581线喀什至乌恰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G581线喀什至乌恰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需求: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要求及内容: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政策,审计工作满足《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指南》(厅财字〔2013〕300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90号修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并参照执行《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审规定》(交办财审〔2018〕126号)和其他审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审计的要求,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特许经营本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方出资的使用,本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 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如有)、绿化(如有)、机电(如有)等全部工程项目和内容的设计、施工全过程等涉及项目的所有工程建设的跟踪审计工作(包括前期工作、建设期间、工程结算等审计)、运营期前两年项目公司的审计及绩效评价以及审计期间的咨询服务(包括:资金的使用合法合理合规,全周期资金使用的合理化建议,工程变更审核咨询,项目发生相关单价造价咨询审核,编制阶段性审计报告、各专业工程的结算审计报告,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完成竣工决算工作,核实工程应付款项,出具审计报告等),配合协助采购方迎接政府、上级等部门检查等。
审计频率:项目建设期:1、每个季度出具一份阶段性审计报告,每一年度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当年第四个季度直接出年度审计报告。2、每个月出具一个审计情况说明,主要包含项目公司经营状况、资金往来、资金来源、每笔资金的支出方向等是否符合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相关规定,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工程造价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备注:本项目已完约3亿元工程量,投标单位需对已完工程进行报价下浮,但中标单位进场后,所提交的审计结果,均需包含已完工程的工程量审计内容,并对工程审计结果负责。3.项目运营期:每年度提交项目公司运行情况(建设期竣工决算等收尾工作、项目公司成本管理、收费站运营情况等等)及绩效评估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公司贯彻落实投资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及相关政策,重大决策、财务管理、内控管理、目标任务管理等)。
(采购需求与本采购其他地方说法不一致的,已甲方最终解释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所有审计工作完成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交通运输工程(或公路工程)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和土木建筑工程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服务团队(含项目负责人至少6人):除项目负责人外,需配置1名具有交通运输工程(或公路工程)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名土木建筑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名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财务审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需在现场常驻人员不得少于1人 (一名交通运输工程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常驻项目现场或业主单位,以便跟踪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向业主反映)。须提供相应证书。具备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提供)以上人员是投标单位所属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3日2025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迎宾大道153号

联系方式:0998-2964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明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093号

联系方式:16699838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闵志明

电 话:1669983886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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