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沈阳药科大学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09月01日 17: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建设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药科大学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5年09月01日 17: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09日
每日上午:2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预算金额¥8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羽、张晓明、陈辰、甘润之、雷冬
项目联系电话024-22512301
采购单位沈阳药科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43520127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512301
附件:
附件1沈阳药科大学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建设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定稿版).docx
公告信息
 
沈阳药科大学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9-01

  
项目概况

沈阳药科大学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45193
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建设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90000
最高限价(元):8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及服务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1日20时00分至2025年09月0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并按要求对网上投标报价进行报价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或者以电子邮箱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至代理机构邮箱lnznxmgl@163.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PDF格式,并且具有目录标签。 3、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4、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药科大学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联系方式:024-43520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联系方式:024-22512301
邮箱地址:lnznxmgl@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0821891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羽、张晓明、陈辰、甘润之、雷冬
电  话:024-22512301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