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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凤州镇人民政府2025年花椒油萃取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年10月22日 15:2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花椒油萃取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凤县凤州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凤县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2日 15: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4:00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1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晶
项目联系电话17392691103
采购单位凤县凤州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凤县凤州镇人民政府(学府路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7-4717381
代理机构名称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南飞鸿广场5-109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392691103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pdf

项目概况

2025年花椒油萃取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3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D-20250902.1B1

项目名称:2025年花椒油萃取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花椒油萃取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9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2025年花椒油萃取项目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花椒油萃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花椒油萃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6个月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近三年内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2025年10月2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本项目有意向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 ”身份进入供应商面。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 ”,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2、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 ”采购模式,各供应商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陕西 CA );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前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 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6、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县凤州镇人民政府

地址:凤县凤州镇人民政府(学府路中段)

联系方式:0917-4717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南飞鸿广场5-10913

联系方式:17392691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晶

电话:17392691103

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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