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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数字化档案管理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25年11月24日 13:5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数字化档案管理建设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合阳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合阳县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4日 13:5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02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都市之门C座9层招标七部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都市之门C座9层第三会议室
预算金额¥6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京超、黄雪、魏小旖
项目联系电话02985227597
采购单位合阳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合阳县印光大道东段0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369135507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5227597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pdf

项目概况

数字化档案管理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都市之门C座9层招标七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J2025-CS-2533-001

项目名称:数字化档案管理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数字化档案管理建设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6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档案管理服务 数字化档案建设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3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数字化平台运维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数字化档案管理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数字化档案管理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2025年12月0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都市之门C座9层招标七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都市之门C座9层第三会议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都市之门C座9层第三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2、购买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资料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请将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至530889490@qq.com邮箱,邮箱标题请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合阳县印光大道东段02号

联系方式:13369135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方式:029852275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京超、黄雪、魏小旖

电话:02985227597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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