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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2025年11月30日 12: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佛坪县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第二批)
品目

采购单位佛坪县秦岭生态保护中心
行政区域佛坪县公告时间2025年11月30日 12: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5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9号楼临街商铺二楼(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4:30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9号楼临街商铺二楼(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375.6754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691666844
采购单位佛坪县秦岭生态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佛坪县熊猫大道18号林业局2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690432129
代理机构名称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9号楼临街商铺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91666844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pdf

项目概况

佛坪县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第二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9号楼临街商铺二楼(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HZ-2025060

项目名称:佛坪县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第二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56,754.3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沙坪村作业区2150亩):

合同包预算金额:756,428.7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56,428.7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沙坪村作业区2150亩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56,428.7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截止2026年6月底

合同包2(五四村作业区3722亩):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6,580.4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6,580.4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五四村作业区3722亩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06,580.4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截止2026年6月底

合同包3(高桥村作业区4828亩):

合同包预算金额:1,693,745.0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93,745.0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高桥村作业区4828亩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93,745.0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截止2026年6月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沙坪村作业区2150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五四村作业区3722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高桥村作业区4828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沙坪村作业区2150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须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

合同包2(五四村作业区3722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须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

合同包3(高桥村作业区4828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须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2025年12月0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9号楼临街商铺二楼(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9号楼临街商铺二楼(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9号楼临街商铺二楼(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坪县秦岭生态保护中心

地址:佛坪县熊猫大道18号林业局2楼

联系方式:18690432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9号楼临街商铺二楼

联系方式:186916668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691666844

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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