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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12月10日 16:3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移动警务通讯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宁强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宁强县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0日 16:3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3209672565@qq.com邮箱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1日 09:30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蓝天御苑小区商铺二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20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
项目联系电话0916-8897702
采购单位宁强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强县北大街4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6-4221205
代理机构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蓝天御苑小区商铺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6-8897702

项目概况

移动警务通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3209672565@qq.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3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ZB-HZ-2025370C

项目名称:移动警务通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移动警务通讯 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0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基础电信服务 移动警务通讯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移动警务通讯 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移动警务通讯 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2025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3209672565@qq.com邮箱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蓝天御苑小区商铺二楼开标室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蓝天御苑小区商铺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投标人出具的对获取人的介绍信(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以《宁强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讯服务采购项目》为准”、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PDF格式)发送至3209672565@qq.com邮箱,资料审核无误后须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并进行线上支付,售后不退。

  2、注意事项: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及时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登记入库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号;(14)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强县公安局

地址:宁强县北大街47号

联系方式:0916-4221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蓝天御苑小区商铺二楼

联系方式:0916-8897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

电话:0916-8897702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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