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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广场养护维护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12月19日 16:2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广场养护维护劳务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行政区域安康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6: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5日 09:00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7 开标室
预算金额¥506.12320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业务科
项目联系电话0915-3288913
采购单位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采购单位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591505285
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市本级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3288913

项目概况

安康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广场养护维护劳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ZFCGGKZB-2025-18

项目名称:安康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广场养护维护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61,232.0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广场养护维护劳务服务项目(江南一片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1,429,837.9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29,837.9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安康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广场养护维护劳务服务项目(江南一片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29,837.9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期签订日起1年

合同包2(安康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广场养护维护劳务服务项目(江南二片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1,483,853.5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83,853.5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物业管理服务 安康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广场养护维护劳务服务项目(江南二片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83,853.5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期签订日起1年

合同包3(安康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广场养护维护劳务服务项目(江北一片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1,430,527.4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30,527.4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物业管理服务 安康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广场养护维护劳务服务项目(江北一片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30,527.4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期签订日起1年

合同包4(安康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广场养护维护劳务服务项目(江北二片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717,013.0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17,013.0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4-1 物业管理服务 安康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广场养护维护劳务服务项目(江北二片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17,013.0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期签订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广场养护维护劳务服务项目(江南一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②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近三年来任意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5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即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2025年7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划分。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合同包2(安康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广场养护维护劳务服务项目(江南二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②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近三年来任意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5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即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2025年7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划分。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合同包3(安康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广场养护维护劳务服务项目(江北一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②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近三年来任意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5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即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2025年7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划分。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合同包4(安康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广场养护维护劳务服务项目(江北二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②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近三年来任意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5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即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2025年7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划分。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2025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7 开标室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7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需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电子化项目特别提醒事项》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化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以上资格证明电子文件,需清晰可辨,并对应列入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未在该部分放入资格证明材料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因证件不清晰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名称:安康城区一江两岸公园广场养护维护劳务服务项目

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类别为:“公共设施管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20261159:00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开标后按要求解密文件,投标人无须到场),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签到、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数字认证证书(CA锁)。

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等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视同自动放弃投标,因此引起的相关责任一律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18591505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市本级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7号)

联系方式:0915-3288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业务科

电话:0915-3288913

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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