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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服务(2025-2026)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5年12月19日 18:2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服务(2025-2026)
品目

采购单位厦门市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8:2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9日 09:15
开标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A区开标室2(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恒毅、刘瑞凤、危青
项目联系电话0592-5556575
采购单位厦门市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8号振业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2-2858807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2-5556575
附件:
附件1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服务(2025-2026)([350201]HC[GK]202506420251219002)-文件集.zip

项目概况

厦门市信息中心委托,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201]HC[GK]2025064、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服务(2025-2026)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服务(2025-2026)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9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HC[GK]2025064

项目名称: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服务(2025-202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包1(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服务(2025-2026)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6060000-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服务(2025-2026)包1 1(项)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或信息咨询服务且具有软件造价评估机构服务能力证书;提供政务信息化项目现场造价评估服务,主要包含预算评估、变更评估、结算审核等。 1,0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采购包采购预算全部使用完毕。

采购包2(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服务(2025-2026)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16060000-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服务(2025-2026))包2 1(项)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或信息咨询服务且具有软件造价评估机构服务能力证书;提供政务信息化项目现场造价评估服务,主要包含预算评估、变更评估、结算审核等。 1,0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采购包采购预算全部使用完毕。

采购包3(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服务(2025-2026)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C16060000-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服务(2025-2026))包3 1(项)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或信息咨询服务且具有软件造价评估机构服务能力证书;提供政务信息化项目现场造价评估服务,主要包含预算评估、变更评估、结算审核等。 1,0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采购包采购预算全部使用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2)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若投标人未选择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2)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若投标人未选择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2)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若投标人未选择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业务种类含系统咨询)。投标人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中从事涉密项目造价工作的成员方必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业务种类含系统咨询)并须提供具备从事涉密项目造价工作的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2-19 2025-12-2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09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A区开标室2(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远程开标事项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信息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8号振业大厦

联系方式:0592-2858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联系方式:0592-5556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恒毅、刘瑞凤、危青

电话:0592-555657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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