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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第八小学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12月26日 15:4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武市第八小学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品目

A02019900

采购单位灵武市第八小学
行政区域灵武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5:4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01月0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6日 09:00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60.474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燕 崔斌 崔涛 马鹏
项目联系电话0951-8892999、17811170223
采购单位灵武市第八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南薰路与果园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4679759
代理机构名称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力徳财富大厦17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8892999、17811170223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5815

项目编号: ZYXS-2025(采)-030

项目名称: 灵武市第八小学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 604740.00

最高限价(如有): 60474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灵武市第八小学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灵武市第八小学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其他信息化设备 1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0474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60474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3)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3.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1.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3.1.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1.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1.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3.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2-26 16:00:00 至 2026-01-05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1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4.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 5.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南薰路与果园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联系方式: 0951-4679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力徳财富大厦1709室
       联系方式: 0951-8892999、17811170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龙超
       电话: 0951-467975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马晓燕 崔斌 崔涛 马鹏
       电话: 0951-8892999、17811170223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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