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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12月31日 17:3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品目

采购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7: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04日至2026年01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7日 10:3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717.988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鑫
项目联系电话0901-6689017
采购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1-6283017
代理机构名称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01-6689017

项目概况

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7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FCG-2025067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179882

最高限价(元):717988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179882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信息化建设: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主要实现“一张网络”全覆盖,接入全区市场主体及重点监管对象,提供智能化信息服务,建立“场景+要素”二维监管模式,提升风险识别与管控精准度,打通地区、县(市)、乡镇三级监管壁垒,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与业务协同。系统主要建设内容有:信用监管数据中心、综合业务中心、风险洞察中心、社会共治中心、要素监管中心、视频会议系统等功能。建成后系统将面向监管人员、社会公众、监管对象按照不同管理体系进行访问。平台需满足国产化适配要求建设,业务系统集中部署于政务云平台。满足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证照系统、信用监管系统、特种设备系统、计量器具监管系统、年报系统、12315系统对接;自治区药监局发证许可系统对接;与辖区各药店经营数据对接,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包括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运行等相关所有工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投标人;法人、其他组织投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仅限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铁路、邮政、通信等特殊行业),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4日2026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7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7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同级监督部门:塔城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901-6249475: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供应商在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39号

联系方式:0901-6283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901-6689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鑫

电 话:0901-668901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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