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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重点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2月25日 10: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重点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6年02月25日 10: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2月25日至2026年03月04日
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线上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提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文件接收区。
预算金额¥317.3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爽、贾敏、徐宗宝、任俏、王贺凯
项目联系电话024-81260388
采购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少辰 024-83787353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33-2号绿地大厦B座2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1260388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2026重点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最终版).doc
公告信息
 
2026重点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2-25

  
项目概况

2026重点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0-00954
项目名称:2026重点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33000
最高限价(元):2233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001包:合同签订后100日交货并开始安装调试,不能按时交货延期15日以上招标人有权废除采购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4、节能产品的相关规定;5、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6、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10000
最高限价(元):6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002包:合同签订后100日交货并开始安装调试,不能按时交货延期15日以上招标人有权废除采购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4、节能产品的相关规定;5、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6、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30000
最高限价(元):33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003包:合同签订后100日交货并开始安装调试,不能按时交货延期15日以上招标人有权废除采购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4、节能产品的相关规定;5、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6、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须提供至少一份在本标包中所投核心产品(大容积爆破片、气瓶疲劳试验机)的设备制造单位的同类型业绩(注:1.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设备验收单复印件,合同需体现设备名称,设备验收单须经购买方加盖公章;2.同类型业绩为疲劳试验机;3.销售主体不限) 002包:须提供至少一份在本标包中所投核心产品(大流量爆破片试验机)的设备制造单位的同类型业绩(注:1.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设备验收单复印件,合同需体现设备名称,设备验收单须经购买方加盖公章;2.同类型业绩为疲劳试验机;3.销售主体不限) 003包: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5日17时00分至2026年03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3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提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开标时,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盖章版PDF格式,具有目录标签,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6、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9号
联系方式:孙少辰 024-83787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33-2号绿地大厦B座21层
联系方式:024-81260388
邮箱地址:lnlz81260388@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22120100100255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爽、贾敏、徐宗宝、任俏、王贺凯
电  话:024-8126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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