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公安局高腐尸体解剖室专用设备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2月25日 11:5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隆德县公安局高腐尸体解剖室专用设备升级项目 | ||
| 品目 | A02371400 | ||
| 采购单位 | 隆德县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隆德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25日 11:5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2月25日至2026年03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3月18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预算金额 |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文雯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95342754 | ||
| 采购单位 | 隆德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隆德县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4-601224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永佳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商务区团结景观大道北侧正丰未来中心B座三层305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795342754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GY)000108
项目编号: NXYJ【招】2026-003号
项目名称: 隆德县公安局高腐尸体解剖室专用设备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隆德县公安局高腐尸体解剖室专用设备升级项目 | 高腐尸体解剖室专用设备升级项目 | 政法、消防、检测设备零部件 | 1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附件 | 12000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20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执行,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4)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2-25 11:48:03 至 2026-03-03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3-18 1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 4.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进行咨询。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 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隆德县
联系方式: 0954-60122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商务区团结景观大道北侧正丰未来中心B座三层305
联系方式: 1879534275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余南南
电话: 0954-601224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郑文雯
电话: 18795342754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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