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计量标准器具智慧化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0-01111
项目名称:计量标准器具智慧化升级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20000
最高限价(元):52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70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57000
最高限价(元):257000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kg组砝码协作检测装置等设备
预算金额:人民币257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57000元
采购需求:kg组砝码协作检测装置1台/套,回弹仪检定装置(组)1台/套,液压千斤顶检定装置1台/套。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781000
最高限价(元):1781000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砝码智能检测装置
预算金额:人民币1781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781000元
采购需求:砝码智能检测装置1台/套。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570000
最高限价(元):570000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压力表智能检定装置
预算金额:人民币57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70000元
采购需求:压力表智能检定装置1台/套。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375000
最高限价(元):375000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称量法+活塞法全自动水表检验装置
预算金额:人民币375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75000元
采购需求:称量法+活塞法全自动水表检验装置1台/套。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1360000
最高限价(元):1360000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移动监测实验舱
预算金额:人民币136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360000元
采购需求:移动监测实验舱1台/套。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5日18时30分至2026年03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3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备份文件的现场递交地址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投标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自行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自觉留意网上更正公告等公示信息,代理机构不再对更正信息等其他信息进行单独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90号
联系方式:024-83780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03077、22503148
邮箱地址:syzbzx02@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24018026221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龙
电 话:024-22503077、22503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