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清单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是否经过审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 1 | 智能免耕播种机 | 1 | 否 |
| 2 | 秸秆归行联合整地机 | 1 | 否 |
| 3 | 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机 | 1 | 否 |
| 4 | 四驱拖拉机 | 1 | 否 |
| 5 | 无人机 | 1 | 否 |
| 6 | 秸秆粉碎集中深还田机 | 1 | 否 |
二、技术参数(本项目★号项技术指标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要求及配置 | 数量 | 单位 |
| 1 | 智能免耕播种机 | 1.1★结构型式:牵引式、免耕1.2▲配套动力范围:36.8~66.2KW1.3▲工作状态外形尺寸 (长×宽×高):≤3200mm×2000mm×1500mm1.4★作业速度范围:8~10km/h1.5▲作业小时生产率:0.64~1.3hm2/h1.6▲行距:400~650mm1.7▲作业行数:≥2行1.8★排种器型式:气力式(非金属材料)1.9★排种器驱动方式:地轮驱动1.10▲种/肥箱容积:≥65L / 350L1.11▲开沟器深度调节范围:30~100mm1.12★播种质量监控及报警系统:智能播种监视器1.13▲适用于玉米秸秆全覆盖免耕播种和常规播种 | 1 | 台 |
| 2 | 秸秆归行联合整地机 | 2.1 ★前犁深松≤30cm,后犁深松≤20cm。2.2 ★浅旋:10-12cm。2.3 ▲垂直传动,过载保护2.4 ▲通轴装配。2.5 ▲自旋镇压:≥170n/min2.6 ▲不等深度深松与浅旋同步进行2.7 ★牵引式,高效的整理秸秆 | 1 | 台 |
| 3 | 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机 | 3.1 ★深松≤30cm,深松犁整体材质耐磨材料。3.2 ★通过苗期深松同时施肥,实行分次施肥,可减少施用量≥10%。 | 1 | 台 |
| 4 | 四驱拖拉机 | 4.1▲驾驶室/安全架:空调驾驶室4.2★档位:12+12动力换向(提供结构原理图同时文字说明原理)4.3▲前后配重:前配重标准、后配重一层4.4▲多路阀:≥2路阀4.5▲动力输出转速:540/760-8键4.6★离合器形式:湿式离合器4.7★换挡方式:动力梭式换挡4.8★驱动方式:四驱4.9▲提升器型式:双强压带截止阀4.10★发动机功率(马力):≥904.11▲GPS智能终端:高精度型GPS4.12▲最小使用质量:≥3300kg4.13▲外廓尺寸:≥4200×1900×2800mm | 1 | 辆 |
| 5 | 无人机 | 5.1 ★飞行器双电模式下最大载重:不低于65KG5.2 ★飞行器单电模式下最大载重:不低于80KG5.3 ★飞行器负载模式:2种不同负载5.4 ★电池使用模式:单电池或双电池模式5.5 ▲最大上升速度:不低于5m/s5.6 ▲最大下降速度:不低于5m/s5.7 ▲最大水平飞行速度:不低于20m/s5.8 ▲最大飞行海拔高度:不低于6000m5.9 ★最大飞行高度:不低于1500m5.10 ★最大悬停时间(最大起飞重量149.9KG时):双电:不低于12min;单电:不低于6min5.11 ▲飞行器工作环境温度:-20~40°C5.12 ▲最大可抗风速:≥12m/s5.13 ▲卫星定位系统:卫星定位系统应支持BeiDou+Galileo+GPS+GLONASS。5.14 ▲支持 RTK 定位:内置有 RTK 模块,具备 RTK 定位能力5.15 ▲机身外接负载接口:支持外接负载,可提供外部通信接口和功率接口,功率接口至高可支持3000瓦5.16 ▲4G模块:遥控器和飞行器应支持通过 4G 模块实现飞行器的控制和图像视频传输。在仅4G模式下实现飞行器正常起飞、前飞、后飞、侧飞、转向、悬停、降落。5.17 ▲RID功能:飞行过程中自动广播飞行器系统 ID,位置和速度等标识信息5.18 ▲飞行器照明灯:飞行器配备前视远近灯和下视补光灯,照明灯支持在遥控器 App 中手动开启或关闭。5.19 ▲激光雷达系统:飞行器应配备激光雷达,可扫描空间物体信息,并在遥控器中实时显示点云结果。5.20 ★毫米波雷达系统:飞行器应配备毫米波雷达,包含前毫米波雷达,后视雷达和下视雷达,可用于辅助避障功能。5.21 ▲多视角视觉系统:飞行器应配备多视角视觉摄像头,可以在遥控器上显示前、后、左、右的飞行实时视角。5.22 ▲FPV相机:飞行器应配备FPV摄像头,可显示飞行器下方飞行实时视角,并可手动调节显示角度。5.23 ▲AR辅助显示:飞行器应具备AR检测功能,可支持将人/车、返航点位置与降落投影在遥控器中进行AR显示。5.24 ▲起飞保护:飞行器起桨前,进行声光报警,同时在界面展示起桨倒计时和取消起飞提示5.25 ▲一机双控:支持两个遥控器同时与同一台飞行器连接,控制权限可在两个遥控器之间切换。可通过按需抢占控制权的方式来决定当前遥控器可以操作飞行器。5.26 ★到位检测:飞行器应使用按压式机臂锁,支持机臂到位检测,开机后能够检测机臂是否展开到位,是否锁紧机臂。5.27 ▲智能返航:飞行器应具备智能返航功能,长按遥控器返航按键启动,启动后飞行器将调整机头方向并开始返航5.28 ▲失控返航:飞行器可设置遥控信号中断后的飞行器失控动作为返航、降落或悬停。5.29 ▲低电量告警:飞行器应具备低电量告警功能。用户可自行设置低电量告警触发阈值。5.30 ▲原路返航:飞行器返航时可以选择原路返航,即飞行器可沿原始飞行路径进行返航。5.31 ▲航线功能:飞行器支持调用航线进行航线飞行。5.32 ▲地图打点:飞行器支持在遥控器地图画面进行目标打点,可记录目标点的经纬度信息。5.33 ▲RTK打点:可通过遥控器搭配RTK模块,进行位置打点,并将打点结果记录在遥控器上。同时,在有两个遥控器连接飞行器的情况下,可将打点结果同步到另外一个遥控器上。5.34 ▲装卸点引导:可通过遥控器选择航点为“装”或”卸”点,并可选择让飞行器航线飞行至对应点。5.35 ▲飞行器打点:飞行器应支持飞行器打点功能,在飞行过程中可通过遥控器记录飞行器实时位置及高度信息,并记录为航点,用于生成航线。5.36 ▲限高限远设置:飞行器应支持在遥控器端设置限高、限远数值。5.37 ▲图传中继:飞行器应支持图传中继功能,可通过连接中继基站支持。5.38 ▲图传质量:飞行器图传质量应不低于1080p/30fps5.39 ▲遥控器显示器亮度:遥控器显示器亮度应不低于1400 cd/m25.40 ▲遥控器接口:遥控器具备 HDMI 视频输出接口、SD 卡槽、USB 接口5.41 ▲最大信号有效距离(空旷、无干扰、无遮挡):遥控器和飞行器的最大信号有效距离(无干扰、无遮挡)应不低于 12 km,5.42 ▲遥控器标配内置电池5.43 ▲遥控器可安装外置电池5.44 ▲遥控器续航时间:装备内置和外置电池时,续航时间不低于6小时。5.45 ★飞行器电池容量不低于41Ah5.46 ▲充电功率自定义:遥控器可以通过APP自定义充电器和发电机的输出功率。5.47 ▲自放电储存保护功能:遥控器APP可对电池存储过程中的自放电启动时间进行设置5.48 ▲实时直播:飞行器应可支持远程实时视频直播,即FPV摄像头拍摄内容可实时在遥控器/电脑平台中5.49 ▲云端互联:飞行器所使用的云平台具备云云对接能力,即可通过云端接入到第三方云平台5.50 ▲主动释放:飞行器在空吊模式下,可通过遥控器或手动操作控制挂钩进行开合。5.51 ▲弃绳脱困功能:空吊系统可以通过遥控器操作实现绳索全部释放,从而实现脱困功能5.52 ★智能消摆功能:飞行器在空吊或吊运模式下,遥控器可以设置消摆触发角度,当绳索摆动角度超过设置值时,自动触发消摆功能,降低绳索摆动幅度5.53 ▲实时称重:在空吊或吊运模式下,均可以实现货物实时称重功能,并将结果反馈在遥控器上5.54 ▲线缆收放:飞行器在空吊模式下,可通过遥控器APP或手动波轮控制绳索收放5.55 ▲空吊线缆长度:空吊系统卷扬机内部线缆可放长度不低于30m5.56 ▲挂钩无线充电:空吊模式下,主动挂钩可以通过无线方式进行充电,即飞行器开机状态下,将主动挂钩收到位时,可进行充电。5.57 ▲挂钩续航时间:空吊主动挂钩续航时间不低于10小时。5.58 ▲挂钩声光提示:空吊模式下,主动挂钩工作时需伴有声音和灯光提示,可在遥控器中选择是否开启或关闭。5.59 ★熔断脱困功能:吊运模式下,可通过遥控器开启熔断功能进行吊运绳熔断 | 1 | 台 |
| 6 | 秸秆粉碎集中深还田机 | 6.1▲两到四行秸秆集中粉碎注入30cm以下土层中6.2▲秸秆粉碎5~10cm6.3★秸秆集中粉碎与注入地下一次性完成,注入深度30cm以上,上下土层位置不翻动。 | 1 | 台 |
三、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中标人中标后向学校申报见索即付保函文本。保函中,索赔不得附加需中标人同意或需中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条款;有效期不低于12个月。经学校确认保函所有条款后,中标人开具正式见索即付保函,以见索即付保函作为履约保函。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3-7日内向学校提供合同金额100%的履约保函,即见索即付保函。学校收到履约保函后,支付合同金额100%的预付款。
★4、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
验收程序:
(1)本合同的验收期为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使用单位初验合格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在货物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期间,如发现货物性能达不到招标文件或本合同的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
(2)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使用单位初验后,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采购人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5.1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由中标人经办人签字和加盖中标人的单位公章,与《履约验收书》共同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3)货物保修期自履约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中标人在履约验收时,必须提供已办理海关免税手续的进口货物的海关免税证明(如有)。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
★5、违约责任:
5.1如果中标人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历天内或在中标人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历天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将本合同部分转包或分包;或中标人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发出违约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5.1.1在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1.2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5.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
5.1.4中标人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采购人所退货物的全部货款退还给采购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采购人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5.1.5采购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2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采购人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采购人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5.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5.3.1中标人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采购人交货时,则每逾期1日历天,中标人应按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0.5‰计算,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中标人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中标人交货的责任。
5.3.2如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20日历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中标人不能交货,采购人有权不经催告地全部或部分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还应向采购人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在本条所述情况下,中标人同意采购人扣收履约保证金用于支付违约金。
5.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6、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 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