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建平县农村生活垃圾运输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322-00020
项目名称:建平县农村生活垃圾运输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42800
最高限价(元):1.6
建平县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及渗滤液从县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站(或镇级收集点)至辽宁省域内焚烧发电项目厂区的装卸运输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企业、促进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等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6日15时00分至2026年03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149段2号即西环岛农业发展银行东侧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最高限价(元):1.6元吨每公里 2.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建平县红山街道京沈路四段23号
联系方式:13591858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65-2
联系方式:0421-3552929
邮箱地址:lnzdgczx@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72914500000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永鹏
电 话:0421-355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