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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农业农村局海原县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第二批)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3月10日 16:0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海原县农业农村局海原县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第二批)
品目

A07090201,A07090201,A07090201

采购单位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海原县公告时间2026年03月10日 16:0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0日至2026年03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1日 09:00
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3550.9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慧
项目联系电话0951-5989955
采购单位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海原县政府西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54011201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中程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建发大阅城创意大厦9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5989955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2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ZW)0000193

项目编号: ZCX-【2026】-ZB(CG)-0102

项目名称: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海原县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第二批)

预算金额(元): 35509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5509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海原县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第二批)一标段 高强度加厚地膜(白膜) 塑料制品 2000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23400000.00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海原县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第二批)二标段 高强度加厚地膜(黑膜) 塑料制品 990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11880000.00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海原县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第二批)三标段 全生物降解地膜(黑色) 塑料制品 10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229000.00
数量合计: 3000 预算合计: 35509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1日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相关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主体。(开标现场查询);(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3-10 00:00:00 至 2026-03-1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3-3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2.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2.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2.4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4009980000进行咨询。2.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海原县政府西街
       联系方式: 09554011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建发大阅城创意大厦906室
       联系方式: 0951-5989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邹德强
       电话: 0955401120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詹慧
       电话: 0951-5989955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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