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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金华市婺城区酸化耕地治理项目土壤调理剂采购及施用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3月11日 16:1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金华市婺城区酸化耕地治理项目土壤调理剂采购及施用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金华市婺城区植物保护和耕肥管理站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3月11日 16:1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04月0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  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1日 09:00
开标地点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预算金额¥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剑梅
项目联系电话0579-82474058
采购单位金华市婺城区植物保护和耕肥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华龙南街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9-82341558
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建业东路16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项目概况        

2026年度金华市婺城区酸化耕地治理项目土壤调理剂采购及施用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702267260040000001-TY2026-FW014-ZFCG014

项目名称:2026年度金华市婺城区酸化耕地治理项目土壤调理剂采购及施用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标项1:280万元;标项2:220万元;标项3:170万元;标项4:130万元

 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各标项均为1650元/吨

 采购需求:

标项

采购内容

功能和质量要求

施用地点

预算金额

(人民币)

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

1

土壤调理剂(包施用)

pH≥9、CaO+MgO≥20%,有机质≥15%,40kg/包,颗粒型,适用于酸性土壤改良

蒋堂镇、琅琊镇、沙畈乡、塔石乡

280万元

1650元/吨

2

土壤调理剂(包施用)

白龙桥镇、长山乡、雅畈镇、乾西乡、莘畈乡

220万元

3

土壤调理剂(包施用)

汤溪镇、苏孟乡

170万元

4

土壤调理剂(包施用)

罗埠镇、洋埠镇

130万元

★特别说明:本项目治理区域2026年计划开展酸化耕地治理土壤调理剂施用面积80000.14亩,涉及13个乡镇;本次拟采购土壤调理剂4848吨,亩均施用量60公斤左右。因项目实施区域分散,物资施用量大,施用时间短等原因,若由一家供应商中标全部标项,可能存在服务响应不及时或服务质量下降的风险,同时土壤调理剂施用服务专业度方面的要求较高,由多家供应商分别负责各自服务工作,能够高效快捷及时专业地完成服务,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因此本招标项目的四个标项,采用“兼投不兼中”,即各投标人可以参与本招标项目中不同标项的投标,但在其中一个标项中标后,则其他标项是无法中标的;评标顺序为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投标人在上一个标项评审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将不再参与剩余标项的评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标项2:无;标项3:无;标项4:无。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植物保护和耕肥管理站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华龙南街8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孟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341558

质疑联系人:丁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63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建业东路16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剑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74058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8729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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