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山实验室科研试验验证设备加工耗材年度供货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3月20日 19:1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六盘山实验室科研试验验证设备加工耗材年度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C99000000 | ||
| 采购单位 | 六盘山实验室 |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20日 19:1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3月20日至2026年03月2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4月13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预算金额 | ¥2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瑾、张银、赵文章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95002879/0951-8761866 | ||
| 采购单位 | 六盘山实验室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凤翔街16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810369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395002879/0951-8761866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000672
项目编号: D6400000141101181
项目名称: 六盘山实验室科研试验验证设备加工耗材年度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23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六盘山实验室科研项目低值易耗试验材料供货服务项目 | 六盘山实验室科研试验验证设备加工耗材年度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 其他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3000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230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监狱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4)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参与投标(如以自然人等身份参与投标,不属于以上网站被查询范围的,需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开标现场查询); (8)本项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3-20 18:28:44 至 2026-03-2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4-13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1)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CA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 (3)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凤翔街166号
联系方式: 0951-8103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
联系方式: 17395002879/0951-8761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韩女士
电话: 0951-810369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瑾、张银、赵文章
电话: 17395002879/0951-8761866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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