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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采购(二次)(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6年03月27日 15: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阳未成年犯管教所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3月27日 15: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4月07日
每日上午:15: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U盘)送至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B座11楼
预算金额¥57.7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凡、司丹丹、郝玉、宋长鑫、张杨
项目联系电话15840234626、024-31809779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阳未成年犯管教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31252606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金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B座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809779
附件:
附件1未管所食材(二次).doc
公告信息
 
食堂食材采购(二次)(第二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金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3-27

  
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06025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77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政府采购支持本国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7日15时00分至2026年04月0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U盘)送至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B座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及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并按投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阳未成年犯管教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4号
联系方式:024-31252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B座11楼
联系方式:024-31809779
邮箱地址:jinguzhaobiao3@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82601020000093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凡、司丹丹、郝玉、宋长鑫、张杨
电  话:15840234626、024-3180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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