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信息化运维(2026-2027年度)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4月03日 17:4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信息化运维(2026-2027年度)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 ||
| 行政区域 | 禅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3日 17:4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4月04日至2026年04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4月24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 ||
| 预算金额 | ¥473.608534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丹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7-83350166 |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7-8221103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岭南大道北125号一座805、8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7-83350166 | ||
| 附件: | |||
| 附件1 |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信息化运维(2026-2027年度)项目招标文件(2026040304).zip | ||
| 附件2 | 附件一: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信息化运维(2026-2027年度)项目采购需求.pdf | ||
| 附件3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 ||
项目概况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信息化运维(2026-2027年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2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6-00522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信息化运维(2026-2027年度)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36,085.34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信息化运维(2026-2027年度)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736,085.34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信息化运维(2026-2027年度)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736,085.34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自合同约定的各子项服务开始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各子项的服务期详见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证明材料要求: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财务状况报告要求: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信息化运维(2026-2027年度)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以分包形式预留: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中标后将合同的预留份额按以下要求分包给符合资质的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或中小微企业,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①如大型企业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则被分包的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总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②如大型企业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则被分包的一家或者多家中型企业总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15%以上,被分包的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总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35%以上。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有效的分包意向协议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中标后将合同金额的35%以上分包给符合资质的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有效的分包意向协议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以分包形式参加本项目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2、以联合体形式预留: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或中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①如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②如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小微企业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中型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15%以上,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35%以上。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5%。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不得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注2: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信息化运维(2026-2027年度)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未被相关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限制高消费。(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index.js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投标人与具有前述资质的单位已签有与本项目相关且有效的光纤线路租赁意向书。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光纤线路租赁意向书扫描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04日 至 2026年04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公告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http://ccggzy.chancheng.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6号
联系方式:0757-82211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岭南大道北125号一座805、806室
联系方式:0757-83350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丹丹
电 话:0757-83350166
广东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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