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12315指挥中心)12315“五线”整合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4月08日 15:2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张家口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12315指挥中心)12315“五线”整合服务项目 |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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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张家口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张家口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8日 15:2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4月09日至2026年04月15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4月30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 ||
| 预算金额 | ¥4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熙、左庆磊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3-5867566 | ||
| 采购单位 | 张家口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张家口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3-217253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 石家庄市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3-5867566 | ||
| 项目概况 |
| 张家口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12315指挥中心)12315“五线”整合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2026-348361-001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12315指挥中心)12315“五线”整合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采购需求:根据国家市场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国市监网监[2019]46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冀办发[2019]19号)和省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热线号码整合实施方案》(冀市场办[2019]156号)文件有关要求,现需购买热线话务接听服务,服务内容为话务接听、投诉举报案件流转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9日至2026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⑴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⑵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⑶ 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基准,中标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5%计取,中标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计取,累进法计算。 ⑷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⑸ 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⑹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⑺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3-7680600。 ⑻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⑼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⑽ 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⑾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口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
地 址:张家口市
联系方式:0313-2172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 石家庄市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方式:0313-5867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熙、左庆磊
电 话:0313-5867566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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