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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县新增耕地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4月09日 20:3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和县新增耕地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和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09日 20:3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17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1:00
开标地点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914.7003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云飞
项目联系电话15509976866
采购单位新和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和县红光路6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699732205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疆跃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阿克苏市杭州路云山悦府12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09976866

项目概况

新和县新增耕地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Y-GKZB-2026-01

项目名称:新和县新增耕地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147003

最高限价(元):914700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和县新增耕地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147003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增耕地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准备及数据处理、外业核查、成果汇编、新增耕地采土取样化验等。(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款项付清之日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专业调查队伍资信评价合格证书及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0日2026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审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和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和县红光路6 号

联系方式:18699732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疆跃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杭州路云山悦府12号楼

联系方式:15509976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云飞

电 话:1550997686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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