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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坪县新增耕地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4月12日 09:1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柯坪县新增耕地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柯坪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12日 09: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4日至2026年04月2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1:30
开标地点柯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预算金额¥368.651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文静
项目联系电话13999078224
采购单位柯坪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柯坪县解放路 24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999225115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巴扎街道巴格其社区蓝城绿洲11号楼1单元2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99078224

项目概况

柯坪县新增耕地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8日 11: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Kpxzcy2026-0049

项目名称:柯坪县新增耕地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686511

最高限价(元):368651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柯坪县新增耕地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86511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保护考核奖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新然资发(2025)122号)文件要求,本县需实施耕地储备库入库自项目。通过收集前期资料、数据处理、外业核查,把高标准农田土地开发、开垦形成的耕地纳入耕地储备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本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的规定;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
(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7)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4日2026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1: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货物(服务)参数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其投标。开标时,投标人对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拒绝其投标。
(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开标、评标),投标人需办理 CA 锁。供应商因未注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 ”、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操作指南:请潜在供应商登录https://edu.zcygov.cn/live/hall/detail?id=afe2a098c89c426097379094cf6fec6f&type=vod,观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标培训视频教程。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 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开标当天,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并在评标结束后才能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因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报价文件开标记录在线确认、评审专家在线提问等都需要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操作响应,如投标人提前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后果自负。
(5)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 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柯坪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柯坪县解放路 24 号

联系方式:15999225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巴扎街道巴格其社区蓝城绿洲11号楼1单元2201室

联系方式:139990782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文静

电 话:13999078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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