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食品安全抽检资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4月14日 12:2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食品安全抽检资金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区知识产权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2:2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4日至2026年05月0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6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预算金额¥249.7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延华
项目联系电话0903-2025885
采购单位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区知识产权局)
采购单位地址和田市迎宾路2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3-2952167
代理机构名称和田启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街道米斯开尔阔恰社区古江南路13号和田国资国企2号楼综合楼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03-2025885

项目概况

食品安全抽检资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QTCG-2026GK

项目名称:食品安全抽检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497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450000,574000,673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食品安全抽检资金项目(包一)
   数量:800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餐饮食品抽检:食品抽检800批次;对网络餐饮的大型外卖平台(入网餐饮100家以上)内订单量排名前十、小型外卖平台(入网餐饮100家以下)订单量排名前五的入网餐饮单位经营的肉制品、油炸制品、凉菜等进行抽检;对网络食品的外卖小平台排名前五的干果、糕点的商户进行抽检,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食品安全抽检资金项目(包二)
   数量:450
   预算金额(元):4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小作坊食品200批次,你点我检250批次;对全地区乳制品(酸奶)、豆制品、糖果(冰糖为主)、糕点、调味料小作坊食品的抽检;按照地区活动计划每个县市配合完成一期你点我检活动,每期大概完成12批次抽检,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食品安全抽检资金项目(包三)
   数量:574
   预算金额(元):574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用农产品574批次;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覆盖50%,地区负责抽和田市北慕市场、和田市万家乐超市、和田市世纪华联超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食品安全抽检资金项目(包四)
   数量:673
   预算金额(元):673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专项抽检673批次。包含校园、养老机构、肉制品专项整治,其中:1.校园专项整治中,地区负责地直和高校食堂的餐饮具、豆制品的抽检;2.养老机构专项整治中,地区负责对在营的养老机构食堂的餐饮具进行抽检;3.肉制品专项整治中,地区负责对批发冷库、北慕市场冷冻生鲜批发企业、夜市、和田市大型火锅店进行抽检,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50%,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抽检任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承接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 CMA 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相关内容, 附表内容必须完全涵盖所投包组的所有类别及检验项目。具备与承检任务中食品品种、检测项目、检品数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4日2026年05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 、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 ,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 。因未注册入库 、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 ,均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2 、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 、安装完成后 ,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 ,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 。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 网(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 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3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将生成的“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上传递交至“ 政府采购云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 政府采购云平台 ”拒收。 4、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用“ 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 。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 ,视为无效响应 。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 一个 CA。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政府采购网。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区知识产权局)

地 址:和田市迎宾路231号

联系方式:0903-2952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和田启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街道米斯开尔阔恰社区古江南路13号和田国资国企2号楼综合楼4楼

联系方式:0903-2025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延华

电 话:0903-2025885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