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食材配送中心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4月14日 15:1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食材配送中心食材配送项目 | ||
| 品目 | C23139900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 |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14日 15:1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4月14日至2026年04月2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5月08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预算金额 |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乐、王迎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3879999/18295486735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阅福路20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465561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同信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2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3879999/18295486735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001122
项目编号: TXDZB2026012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食材配送中心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餐饮配送中心食材配送项目 | 食材配送中心食材配送项目 | 其他批发服务 | 1 | 详细要求见公开招标文件 | 1200000.00 |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20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1 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执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的仅提供身份证明);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3.7信用查询: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3.8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附于电子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 3.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出具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4-14 14:36:09 至 2026-04-21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5-08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3.请供应商在公告期结束至开标前随时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阅福路201号
联系方式: 0951-4655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26号
联系方式: 0951-3879999/18295486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邓烨
电话: 0951-465561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黄乐、王迎香
电话: 0951-3879999/18295486735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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