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信阳中心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4月16日 11:2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南省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信阳中心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16日 11:2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网站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5月08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 5(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nsggzyjy.henan.gov.cn/),点击不见面开标大厅入口,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 ||
| 预算金额 | ¥287.1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家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66690002、66690003 | ||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信阳市南京路3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6-65303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1-66690002、66690003 | ||
| 项目概况 河南省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信阳中心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338 |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信阳中心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871,000.00元 | |||||||||||
| 最高限价:2871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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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 河南省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信阳中心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采购包括不限于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仪等环境监测设备,包含设备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5.3质保期:自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符合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5.6采购产品规格和其他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合同约定期限 。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3年4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4月17日 至 2026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网站 | |||||||||||
| 3.方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 密钥)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 5(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nsggzyjy.henan.gov.cn/),点击不见面开标大厅入口,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内容、日期、时效等以上述发布媒介为准。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收取。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河南省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
| 地址:信阳市南京路32号 | |||||||||||
| 联系人:翁文静 | |||||||||||
| 联系方式:0376-653036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 | |||||||||||
| 联系人:郭海燕 张家婷 | |||||||||||
| 联系方式:0371-66690002、66690003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张家婷 | |||||||||||
| 联系方式:0371-66690002、66690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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