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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6年04月20日 18: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
行政区域洛川县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8: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4月27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0:00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预算金额¥660.0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工
项目联系电话13630247861
采购单位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行政中心206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20775266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金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铂悦府17号楼二单元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30247861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pdf

项目概况

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12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B-2026-004

项目名称: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00,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813,38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68,311.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测绘服务 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13,382.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319,18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13,649.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测绘服务 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19,183.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3(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142,24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50,862.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测绘服务 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42,242.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4(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第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152,24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60,06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4-1 测绘服务 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52,248.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5(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五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173,54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79,662.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5-1 测绘服务 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73,545.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4(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第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5(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五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2025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 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 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证;
3.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度04月至2026年度04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或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度04月至2026年度0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3.7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 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0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3.11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2025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 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 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证;
3.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度04月至2026年度04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或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度04月至2026年度0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3.7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 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0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3.11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2025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 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 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证;
3.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度04月至2026年度04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或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度04月至2026年度0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3.7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 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0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3.11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第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2025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 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 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证;
3.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度04月至2026年度04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或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度04月至2026年度0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3.7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 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0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3.11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采购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五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2025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 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 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证;
3.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度04月至2026年度04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或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度04月至2026年度0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3.7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 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0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3.11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21日 2026年04月2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5月12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 CA 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携带报名回执单、单位法人授权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以上复印件加盖鲜章),送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铂悦府17号楼二单元101室登记备案。

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交易乙方” 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本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行政中心206室

联系方式:13720775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金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铂悦府17号楼二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13630247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工

电话:13630247861

陕西金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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