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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熟街道丹桂社区丹桂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大米加工项目)采购公告

2026年04月23日 15:3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湖熟街道丹桂社区丹桂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大米加工项目)
品目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采购单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江宁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3日 15: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9日 14:3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2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磊
项目联系电话15651036188
采购单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花园塘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51611644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1号建邺科技创新产业园B1栋五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夏磊

项目概况

湖熟街道丹桂社区丹桂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大米加工项目) JSZC-320115-JYCS-G2026-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5-19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JYCS-G2026-0003

项目名称:湖熟街道丹桂社区丹桂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大米加工项目)

预算金额:2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5.1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湖熟街道丹桂社区丹桂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大米加工项目),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5-1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花园塘21号

联系人:侯文灿

联系电话:025-52693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万安东路28号金建大厦1206室

联系人:夏磊

联系电话:15651036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磊

电话:15651036188



附件:JSZC-320115-JYCS-G2026-0003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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