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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辉山学校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2026年04月28日 14: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辉山学校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辉山学校
行政区域沈北新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4: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5月09日
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预算金额¥215.8134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4-31989123
采购单位沈阳市辉山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聚农路2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8041019-8015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科教文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盛京绿谷科创园A8-4,B2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989123
附件:
附件1沈阳市辉山学校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终稿.doc
公告信息
 
沈阳市辉山学校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科教文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4-28

  
项目概况

沈阳市辉山学校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3-00079
项目名称:沈阳市辉山学校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158134
最高限价(元):2158134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招标人每季度对中标餐饮企业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低于85%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重新招标。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8日17时00分至2026年05月0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5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辉山学校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聚农路23-4号
联系方式:024-88041019-8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科教文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盛京绿谷科创园A8-4,B208室
联系方式:024-31989123
邮箱地址:1490669119@qq.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全运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科教文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6197801040001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24-3198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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