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原镇、红透山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423-00027
项目名称:清原镇、红透山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运营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0000
最高限价(元):320000
两座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全周期运维、耗材试剂、故障维修、数据上传、环保迎检等全包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6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2.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9日15时30分至2026年05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5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24-53038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高山路155号楼1号门市
联系方式:024-57658866
邮箱地址:lnyl00000@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远洋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10260509001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娇
电 话:024-57658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