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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现代化监测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5月09日 18:0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现代化监测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品目

A02100408,A02100415,A02100415,A02100404,A02100603,A02071300,A02101900,A02100603,A02100301,A02430900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5月09日 18: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燕、白艳、王宁、宋晓楠、潘琼英
项目联系电话0951-8671262、14709602810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阅欣路1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8688641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8671262、14709602810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001558

项目编号: ZAH-ZC-2026018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现代化监测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3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现代化监测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一标段 高效液相色谱仪 色谱仪 1 高效液相色谱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8000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现代化监测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一标段 多通道全自动快速溶剂萃取仪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1 多通道全自动快速溶剂萃取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4800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现代化监测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一标段 吹扫捕集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1 吹扫捕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4500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现代化监测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一标段 原子吸收分析仪 光学式分析仪器 1 原子吸收分析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7000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现代化监测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二标段 恒温培养箱 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 1 恒温培养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00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现代化监测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二标段 卫星导航定位设备(移动终端) 卫星定位导航设备 2 卫星导航定位设备(移动终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00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现代化监测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二标段 便携式(背包)激光雷达 测绘仪器 1 便携式(背包)激光雷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4400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现代化监测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二标段 多层鼓风恒温干燥箱 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 1 多层鼓风恒温干燥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00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现代化监测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二标段 体视显微镜 显微镜 1 体视显微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300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现代化监测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二标段 无人机 无人机 2 无人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70000.00
数量合计: 12 预算合计: 30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交货,并完成货物的安装与调试工作。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完成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 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 要求,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 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 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 2.5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件要求,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2.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 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予 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7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无法查询的等身份参与投标,不属于以上网站查询范围的,需提供近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息声明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5-09 18:00:00 至 2026-05-18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6-0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 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 办理。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 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 ③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 获得帮助。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7.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阅欣路135号
       联系方式: 0951-86886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501室
       联系方式: 0951-8671262、14709602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源
       电话: 0951-868864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燕、白艳、王宁、宋晓楠、潘琼英
       电话: 0951-8671262、14709602810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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