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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 2026-2027年度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JZC-2026-TJ-0018)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5月09日 18:5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
行政区域蓟县公告时间2026年05月09日 18:5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5月10日至2026年05月1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20号C1座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2日 09:30
开标地点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20号C1座
预算金额¥261.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彦文
项目联系电话022-60816011
采购单位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蓟州区东五环南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122320835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政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20号C1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60816011
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 2026-2027年度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JZC-2026-TJ-0018)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 2026-2027年度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JZC-2026-TJ-001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


项目概况
      2026-2027年度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20号C1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026-TJ-0018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61.2万元
最高限价:261.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53.62 153.62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本包次为质量安全监测服务包括蔬菜、水果、食用菌、生鲜乳、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鲤鱼、鲫鱼、禽蛋、牛羊尿兽药饲料等
第2包 105.58 105.58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本包次为屠宰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包括猪肉、猪肝、牛羊肉、牛羊肝
第3包 2 2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本包次为农业投入品农药监测,详细需求见项目需求书,本包次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05月31日完成所有抽检任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6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2.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见附件)。4.供应商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本项目第1包接受联合体投标,须符合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供应商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确定联合体主体方,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本项目承接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同时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法定资格要求。③须由联合体主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联合体主体方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联合体主办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承接的工作内容及主体单位。6.本项目设置第2包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说明: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供应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政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政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本项目第1包支持联合体投标,第2、3包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0%的价格扣除。第3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6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2.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见附件)。4.供应商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本项目第1包接受联合体投标,须符合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供应商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确定联合体主体方,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本项目承接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同时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法定资格要求。③须由联合体主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联合体主体方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联合体主办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承接的工作内容及主体单位。6.本项目设置第2包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说明: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供应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政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政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本项目第1包支持联合体投标,第2、3包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0%的价格扣除。第3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0%的价格扣除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0日 2026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20号C1座
方式:获取文件方式:(1)网络方式:请投标人编辑邮件发送至我司(邮箱:zhengjinzhaobiao@163.com),编辑内容为:邮件标题为“获取文件+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正文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公司将回传须知请按具体要求获取文件,完成后致电代理机构(电话:022-60816011)。 (2)现场方式:须携带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20号C1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
  地址:蓟州区东五环南路15号
  联系方式:15122320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政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20号C1座
  联系方式:022-6081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彦文
  电 话:022-60816011

天津政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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