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2026年度蓟州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项目编号:ZJZC-2026-TJ-0020)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5月19日 18: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度蓟州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 ||
| 行政区域 | 蓟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19日 18:5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6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20号C1座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6月09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20号C1座四楼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20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韩彦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60816011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大街2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2919077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政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20号C1座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60816011 | ||
|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2026年度蓟州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项目编号:ZJZC-2026-TJ-0020)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项目概况 2026年度蓟州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20号C1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026-TJ-0020 项目名称:2026年度蓟州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预算金额:205.0万元 最高限价:205.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抽检任务(特殊情况:承担第4包跨年任务的机构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通过 CMA 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及附表。3)财务状况报告: A、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B、2026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026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五)本项目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单位,须已在本级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入库手续,未完成注册登记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说明:①投标申请人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未现场办理手续的投标单位没有资格参加投标。②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本项目共分七个包件,投标人可兼投一个或多个包件,执行兼投不兼中原则;评标按包号从小到大依次独立评审,每个包件均正常开展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综合打分并分别排序。同一投标人若在前序包件被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丧失后续所有包件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列入后续包件中标候选人名单;后续包件不停止评审流程,由其余有效投标人按评审排名依次顺延递补中标候选人。若因兼投不兼中顺延之后,某包件有效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作流标或重新招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七)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2.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3.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特别声明: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0日到 2026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20号C1座 方式:(1)网络方式:请投标人编辑邮件发送至我司(邮箱:zhengjinzhaobiao@163.com),编辑内容为:邮件标题为“获取文件+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正文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公司将回传须知请按具体要求获取文件,完成后致电代理机构(电话:022-60816011)。(2)现场方式:须携带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20号C1座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大街23号 联系方式: 022-29190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政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20号C1座 联系方式:022-6081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彦文 电 话:022-60816011 天津政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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