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5月26日 16: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6日 16: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5月26日至2026年06月03日
每日上午:1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7日 09:30
开标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新玛特广场802室)。
预算金额¥2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添舒、张荣芳
项目联系电话024-31086855-807
采购单位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3192762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铁西新玛特8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添舒、张荣芳 024-31086855-807
附件:
附件15.26-1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doc
公告信息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5-26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27013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2800000
最高限价(元):2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进场筹备。合同期满前1个月,医院将对中标人进行年度综合考核验收,结果为合格且双方同意,同时本项目服务内容及价格条款无重大变更,可在保持原合同核心条款不变的基础上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2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管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6日18时00分至2026年06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新玛特广场8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3)本项目采用“暗标盲评”方式评审,投标文件须严格分为明标分册与暗标分册,暗标违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17号
联系方式:024-31927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铁西新玛特806室
联系方式:杨添舒、张荣芳 024-31086855-807
邮箱地址:lnjj88566@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01404001059081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添舒、张荣芳
电  话:024-31086855-807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