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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信息化建设发展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5月26日 16: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信息化建设发展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中医院(沈阳市中医研究所)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6日 16: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5月26日至2026年06月03日
每日上午:17: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预算金额¥5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闻丰豪、邬宇宏、陈宇飞、马志强、黄志勇
项目联系电话024-31338828 13022426203
采购单位沈阳市中医院(沈阳市中医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3891057
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楼2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338828、13022426203
附件:
附件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信息化建设发展项目招标文件5.26.doc
公告信息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信息化建设发展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5-26

  
项目概况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信息化建设发展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0-04665
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信息化建设发展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00000
最高限价(元):2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650000
最高限价(元):16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250000
最高限价(元):12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2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6日17时30分至2026年06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以加密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指定邮箱chenyufei@cntcitc.com.cn,未发送成功视为投标(响应)无效。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自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4)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须按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中的包组编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包组或几个包组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多个包(两个以上,含两个)排名第一,则按照由001包、002包、003包的先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在已经评审完毕的包组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其余包组不予推荐。以此类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中医院(沈阳市中医研究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3号
联系方式:024-23891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楼2301室
联系方式:024-31338828、13022426203
邮箱地址:chenyufei@cntcitc.com.cn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9619200362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闻丰豪、邬宇宏、陈宇飞、马志强、黄志勇
电  话:024-31338828 1302242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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