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人民政府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污水处理厂社会化专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5月26日 19:0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人民政府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污水处理厂社会化专业服务 | ||
| 品目 | C07020101 |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利通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26日 19:0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5月26日至2026年06月0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6月17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预算金额 | ¥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魏文华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61531110 |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利通区211国道金银滩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50953996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博立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灵武市灵白路4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61531110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WZ)000818
项目编号: NXBLQ-ZC2026-016
项目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人民政府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污水处理厂社会化专业服务
预算金额(元): 16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污水处理厂社会化专业服务项目 | 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污水处理厂社会化专业服务项目 |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 1 | 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人民政府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污水处理厂社会化专业服务,具体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1600000.00/年(延续性服务项目,1600000.00元/年,共三年) | 16000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60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5-26 00:00:00 至 2026-06-05 00: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6-1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利通区211国道金银滩镇
联系方式: 17509539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灵武市灵白路45号
联系方式: 18161531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秦龙
电话: 1750953996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魏文华
电话: 18161531110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5-26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