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辽宁省耕地质量保护监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26984
项目名称:2026年辽宁省耕地质量保护监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8000
最高限价(元):608000
★(一)监测点位布设
全省范围内共布设协同监测点位1216个,各市点位数量及具体信息统一组织安排。
1.布设原则
(1)突出重点区域。依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综合考虑各地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状况、土壤背景值、种植农作物类型等情况,以受污染耕地为主,科学布设点位。
(2)突出大宗农作物。主要面向水稻、玉米、花生、高粱等大宗农作物,兼顾蔬菜等地方特色农产品。选择上述农产品集中连片区域布设点位,优先选择农产品超标风险较高区域和相对敏感作物,提升监测的代表性和实用性。
(3)兼顾布点精度。从把控最大风险管控角度出发,根据不同质量类别,合理确定布点精度。重点关注全省重点污染区域,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最新土地利用情况和相关监测技术要求,酌情加密重度污染耕地和敏感作物的监测点位,确保监测点位能用、够用、可追溯,能够有效地反映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情况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效果。
2.布设区域
依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以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连片的重点区域为主,结合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采用“点面结合、科学布设”的原则,由技术单位统一进行矢量化监测点位布设。
3.布设精度
针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以县(市、区)或乡(镇)为基本单元,利用地理信息技术采用均匀网格布点法,其中:安全利用类耕地,原则上以农作物水稻、玉米、花生、高梁主栽农产品为主,兼顾当地特色农产品的集中连片耕地,不超过1500亩布设1个监测点位。严格管控类耕地,原则上以农作物水稻、玉米、花生、高梁等当地主栽农产品为主,兼顾当地特色农产品的集中连片耕地,不超过150亩布设1个监测点位。可根据耕地具体分布等实际情况酌情调整监测点位数,对于重点污染区域、农产品超标区域以及其他需重点关注的区域,应加密布设点位。点位布设完成后,采用内业高分遥感影像或外业实地踏勘等方式方法,对布设点位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点位按布点原则重新调整。
4.点位编码
耕地风险监测点位采用统一编码,分为协同监测点位编码 (10位)和样品编码(11位),点位编码和样品编码一一对应。
★(二)样品采集与流转
1.样品采集任务与数量
2026年度共计划布设协同监测点位1216个,采集样品2432个,其中,土壤样品1216个、农产品样品1216个。
2.样品采集
样品采集在以上技术规定的基础上,可结合《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农产品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细化。样品采集单位应根据各地农作物收获时间协助农业农村部门制定采样计划,细化样品采集时间。
3.样品流转。样品采集后,及时将转码后的采集样品分批送至甲方指定的送样地点。
★(三)进度要求
2026年8月15日前,收集整理相关数据资料,根据技术要求完成矢量化监测点位布设及点位核查。
2026年9月15日前,根据各地种植和收获情况,制定采样计划,并做好样品采集准备和对接等工作。
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样品野外采集与样品流转。
具体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22900
最高限价(元):522900
★1.完成2026年辽宁省耕地质量保护监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项目的测试农产品样品制备与检测。完成农产品样品制备与检测,检测项目为镉(Cd)、汞(Hg)、砷(As)、铅(Pb)、铬(Cr)等5种重金属总量。数量:总计1216个农产品样品,具体以实际样品为准。
★2.根据检测要求,对耕地风险农产品样品进行制备与细加工。测试重金属农产品样品加工前,要进行加工设备的空白实验,避免带入外来污染,加工至100目测试样品。
★3.出具带有CMA(计量认证)的检验报告正本,并接受样品检测质量控制检查。各指标按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4.农产品样品检测超标元素100%复测。
★5.检测单位要按有关要求做好内部质量控制;质控单位将结合检测进度,根据质控要求对农产品检测环节进行外部质量控制。
★6.合同签订后立即进入样品制备与检测准备阶段。样品接收后,立即进行检测,所有耕地风险样品检测结果于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报送。
★7.涉密要求。对所有样品信息及样品检测数据必须保密,有保密程序文件。
具体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立即进入样品制备与检测准备阶段。样品接收后,立即进行检测,所有耕地风险样品检测结果于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报送。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583700
最高限价(元):583700
★1.完成2026年辽宁省耕地质量保护监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项目的测试样品制备与检测。完成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检测项目为镉(Cd)、汞(Hg)、砷(As)、铅(Pb)、铬(Cr)等5种重金属总量和有效态镉、pH值。数量:总计1216个土壤样品,具体以实际样品为准。
★2.根据检测要求,对耕地风险农产品和土壤样品进行制备与细加工。土壤样品加工至100目测试样品。
★3.出具带有CMA(计量认证)的检验报告正本,并接受样品检测质量控制检查。各指标按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4.土壤样品检测超标元素100%复测。
★5.检测单位要按有关要求做好内部质量控制;质控单位将结合检测进度,根据质控要求对农产品检测环节进行外部质量控制。
★6.合同签订后立即进入样品制备与检测准备阶段。样品接收后,立即进行检测,所有耕地风险样品检测结果于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报送。
★7.做好土壤原始样品留存,待监测任务完成后,协助委托单位完成土壤样品的移交入库工作。
★8.涉密要求。对所有样品信息及样品检测数据必须保密,有保密程序文件。
具体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立即进入样品制备与检测准备阶段。样品接收后,立即进行检测,所有耕地风险样品检测结果于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报送。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295400
最高限价(元):295400
★(一)质量控制
1.制定质控方案。结合任务内容和项目要求,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对点位布设、样品采集、分析测试、数据汇总等关键环节开展质量控制,保障监测过程的规范性和数据结果的准确性。
2.明确质控内容。通过工作调度和资料审阅等方式,对档案和数据资料(100%)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查,重点关注原始记录、异常数据、内部质量控制文件等;通过实地踏勘、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样品采集、流转、制备(5%)等环节进行监督;通过质控样添加(按批次)、密码样审核(按批次)、“双超”样品复测(100%)、复测核查(100%)等方式对样品检测进行把关。
3.形成质控报告。项目开始后,根据各环节进展情况进行质控,于11月30日前形成质量控制报告并完成报送;对于分析测试环节的质控,需出具带有CMA(计量认证)的检验报告正本,各指标按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4.涉密要求。对所有环节质控数据必须保密,有保密程序文件。
★(二)成果集成
1.数据评估分析。对2026年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协同监测项目所获得的土壤和农产品检测数据及时进行评估分析。评估标准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相关技术规定执行。评估指标为农产品及土壤中的镉(Cd)、汞(Hg)、砷(As)、铅(Pb)、铬(Cr)等5项重金属。
2.对检测结果进行成果集成。根据土壤与农产品检测数据的评估分析结果,编制《2026年辽宁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协同监测评估报告》,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报送。
3.涉密要求。对本项目涉及所有数据和成果必须保密,有保密程序文件。
具体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开始后,根据各环节进展情况进行质控,于11月30日前形成质量控制报告并完成报送;根据土壤与农产品检测数据的评估分析结果,编制《2026年辽宁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协同监测评估报告》,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报送。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001包与003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包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002包与004包: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无;002包、003包与004包投标人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6日19时00分至2026年06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11号信悦汇A1座7楼7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2.本项目供应商可以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报价,也可以在供应商单位自行操作解密报价。 3.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响应文件及填写响应报价。 4.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报价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标处理。) ★5.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6.本项目须提供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1份(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备注:具体详见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0号
联系方式:15524329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11号信悦汇A1座7楼702
联系方式:024-81231233转816
邮箱地址:lntmzb@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5830188000209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磊
电 话:024-81231233转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