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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5月27日 21:0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河源市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河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7日 21: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5月27日至2026年06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7日 09:30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预算金额¥958.3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2-3827828
采购单位河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中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62-3333404
代理机构名称河源市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源市兴源路北面中山大道东边怡翠阁3A号-A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62-3827828
附件:
附件1河源市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6052707).zip
附件2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附件3委托代理协议.pdf

项目概况

河源市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YZB2026HG02003

项目名称:河源市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583,2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河源市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583,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河源市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583,2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叁年,即合同生效之日起满叁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联合体的投标人,则须联合体各方同时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承诺函格式可参照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如联合体的投标人,则须联合体各方同时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承诺函格式可参照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如联合体的投标人,则须联合体各方同时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承诺函格式可参照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如联合体的投标人,则须联合体各方同时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承诺函格式可参照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如联合体的投标人,则须联合体各方同时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河源市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若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则必须与一家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承担部分必须达到合同金额的28%以上,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2)若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不作强制要求:
①以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仅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包括联合单位)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及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联合体各方均须为中小企业,且不得再单独另行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河源市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截止时点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如联合体的投标人,则须联合体各方同时提供))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如联合体的投标人,则须联合体各方同时提供))。

(3)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声明函)(如联合体的投标人,则须联合体各方同时提供)

(4)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参加本项目联合体的供应商不超过两个,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参加投标。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约定牵头人及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各方各自的责任。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人传递。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共同协议需联合体各方盖章外,其余投标文件内容只需联合体的牵头人盖章,不需要联合体各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证明只需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供。

(6)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按要求提交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27日 2026年06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的,为便于核查,投标人转成功后将回单发送至我司邮箱(Email:hycyzb666@163.com)。

(保证金)存款账户:

开户名:河源市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兴源东支行

账 号:2006022719200120029

5.(服务费)存款账户:

开户名:河源市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中山大道支行

账  号:44050174864400001012

6.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7.远程开标提醒:

(1)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由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2)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3)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开标/唱价会,留意并进入云平台“开标大厅”右侧的“开标消息”栏目。

(5)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6)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8.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中路19号

联系方式:0762-33334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市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兴源路北面中山大道东边怡翠阁3A号-A区

联系方式:0762-3827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62-3827828

河源市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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