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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人民法院功能业务楼信息化建设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6月04日 11:0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赤城县人民法院功能业务楼信息化建设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赤城县人民法院本级
行政区域张家口市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1: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6月05日至2026年06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预算金额¥395.3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飞
项目联系电话0313-2300230
采购单位赤城县人民法院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张家口市赤城县赤城镇汤泉河北街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3-6312305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百川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 张家口市 桥西区四方台沟街1号凤翔山庄29号楼1单元3层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2300230
项目概况
数字化庭审设备、会议室设备、诉服中心专用设备及网络、监控等,包括高清庭审主机、会议摄像机、庭审无书记员系统、功放、音响等。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内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BC-2026-003

项目名称:赤城县人民法院功能业务楼信息化建设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53500

最高限价(如有):3953500

采购需求:为提升赤城县人民法院功能业务楼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数字化法庭审判效率,拟采购数字化庭审设备、会议室设备、诉服中心专用设备及网络、监控等,包括高清庭审主机、会议摄像机、庭审无书记员系统、功放、音响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40 %,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60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5日至2026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2)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的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基准,中标金额100 万元(含100 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5%计取,中标金额100万元至500 万元的部分按1.1%计取。(4)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中的“系统集成服务、简装修服务”属于货物采购中的配套服务,依据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的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无需对“系统集成服务、简装修服务”做出声明。其他货物的所属行业除“诉服诉服系统平台数据库中间件软件、综合安防管理软件、话筒呼叫控制嵌入软件、全数字会议系统软件、庭审管理系统、书记员应用系统、无纸化应用系统、智慧庭审法庭公告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余均为工业。(5)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6)本项目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8)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9)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10)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赤城县人民法院本级

地 址:张家口市赤城县赤城镇汤泉河北街21号

联系方式:0313-6312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百川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 张家口市 桥西区四方台沟街1号凤翔山庄29号楼1单元3层301

联系方式:0313-23002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飞

电 话:0313-2300230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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