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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6月04日 18:2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南郑县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8:2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6月05日至2026年06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5日 09:00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预算金额¥5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916-8825250
采购单位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汉山街道办西大街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6-5511013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汉中市汉台区陈家营十字东南角物资总公司综合楼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6-8825250

项目概况

2026年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2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S-CG[2026]003号

项目名称:2026年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 1 年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 1 年

采购包3:合同签订后 1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2026年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3(2026年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件(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评审依据: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格式自行拟定);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响应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依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须严格按照系统给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加盖供应商的有效印鉴,涉及内容的真实性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合同包2(2026年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件(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评审依据: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格式自行拟定);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响应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依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须严格按照系统给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加盖供应商的有效印鉴,涉及内容的真实性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合同包3(2026年汉中市南郑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件(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评审依据: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格式自行拟定);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响应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依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须严格按照系统给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加盖供应商的有效印鉴,涉及内容的真实性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2026年06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6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本项⽬划分为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三个采购包投标,允许兼投但最多只能中标⼀个采购包。若同⼀供应商在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评审排序中均位列第⼀,按照采购包1 优先原则,确定该供应商为采购包1 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包2、采购包3 不再确定该供应商为中标候选⼈,直接由对应包组评审排序第⼆名的供应商依次递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九)中标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注明单位名称,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

地址:汉山街道办西大街32号

联系方式:0916-5511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陈家营十字东南角物资总公司综合楼二楼

联系方式:0916-88252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916-8825250

陕西中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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