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档案信息化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2026年06月08日 16: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档案信息化设施设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秦都区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咸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08日 16:5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6月09日至2026年06月15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三层305室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6月29日 14:30 | ||
| 开标地点 | 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三层305室 | ||
| 预算金额 | ¥8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元、范萌、邓亚威、杨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5798008 | ||
| 采购单位 | 秦都区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咸阳市秦都区玉泉东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3355961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5798008 | ||
项目概况
档案信息化设施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三层3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2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ZS2026-0158
项目名称:档案信息化设施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档案信息化设施设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 档案信息化设施设备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8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档案信息化设施设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档案信息化设施设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响应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带二维码),应满足以下要求: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提供资信证明的,必须提供资信证明全部页以及基本户信息(提供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银行账户信息),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代替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截止投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截止投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信用主体查询及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当天查询记录为准);6、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截止投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内容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供应商为陕西省外企业的须提供在陕西省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甲级资质无需备案);9、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09日 至 2026年06月1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三层3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三层305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三层3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获取方式:获取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谢绝邮寄)。2、提示: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关于弃标的说明: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若您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请您务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uazhijiandy@163.com告知我们,以便我们正常开展后期工作,同时也避免再次打扰您,感谢您的配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都区人民法院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玉泉东路
联系方式:029-33559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5室
联系方式:029-85798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元、范萌、邓亚威、杨勇
电话:029-85798008
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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