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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经颅磁治疗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6年06月24日 12:4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经颅磁治疗仪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6年06月24日 12:4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6月24日至2026年07月0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6日 09:15
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预算金额¥277.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娜、陈上坤、张思婕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625873
采购单位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二环路4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2216903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3625873
附件:
附件1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经颅磁治疗仪采购项目([350101]FJZCZB[GK]202600220260616001)-文件集.zip

项目概况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委托,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350101]FJZCZB[GK]2026002、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经颅磁治疗仪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经颅磁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6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ZCZB[GK]2026002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经颅磁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72,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经颅磁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772,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77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0800-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经颅磁治疗仪 11(套) 功能:神经调控、诊断辅助、治疗干预; 主要作用临床治疗:用于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幻听)、帕金森病、脑卒中后运动功能障碍、失眠、癫痫等疾病的辅助治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72,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③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在有效期内;2、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3、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6-24 2026-07-0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7-16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二环路451号

联系方式:0591-22169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

联系方式:0591-83625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娜、陈上坤、张思婕

电话:0591-8362587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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