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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城区公园及铁西公共绿地社会化养护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6月30日 16: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海城市城区公园及铁西公共绿地社会化养护管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海城市城乡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区域海城市公告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6: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9日
每日上午:23:59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预算金额¥50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继东
项目联系电话17614222417
采购单位海城市城乡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海城市南外环路7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741273155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纳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台子委芭东海城珠江路38-S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范继东17614222417
附件:
附件1公开招标文件-海城市城区公园及铁西公共绿地社会化养护管理项目.doc
公告信息
 
海城市城区公园及铁西公共绿地社会化养护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纳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6-30

  
项目概况

海城市城区公园及铁西公共绿地社会化养护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381-01736
项目名称:海城市城区公园及铁西公共绿地社会化养护管理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前60日内,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并重新组织招标。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460000
最高限价(元):14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前60日内,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并重新组织招标。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前60日内,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并重新组织招标。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30日23时59分至2026年07月0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7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划分3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1、兼投不兼中规则 ① 本项目三个包组同时招标,投标人可对任意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②评审顺序:按第001包、第002包、第003包的顺序依次评审。 ③第一包中标规则:第001包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④后续包组已中标供应商处理:已在第001包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以继续参与第002包、第003包的评审(仅作为有效投标人参与打分),但不计入后续包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再具有中标资格且不参与中标候选人排名。 ⑤递补规则:当第002包或第003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被前面包组确定为中标人时,由该包组排名次之的投标人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直至该包组确定符合要求的中标候选人。 ⑥有效投标人数量计算:每个包组的有效投标人数量,是指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未被前面包组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数量。 ⑦流标处理:若某一包组经上述递补规则计算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该包组按流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城市城乡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辽宁省海城市南外环路79号
联系方式:18741273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纳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台子委芭东海城珠江路38-S1号
联系方式:范继东17614222417
邮箱地址:liaoningnaxin@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西柳分理处
账户名称:辽宁纳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3073600002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继东
电  话:1761422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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