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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宝坻区卫生监督所) 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购置微生物、理化相关专用材料项目 (项目编号:ZXHT-2026-0604)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6月30日 18:5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购置微生物、理化相关专用材料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宝坻区卫生监督所)
行政区域宝坻区公告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8:5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7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城关馨逸家园福建风情街25号楼110号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城关馨逸家园福建风情街25号楼110号
预算金额¥229.836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莹
项目联系电话022-29990588
采购单位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宝坻区卫生监督所)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津围路南侧(津围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2-29241864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众鑫和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城关馨逸家园福建风情街25号楼1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9990588
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宝坻区卫生监督所) 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购置微生物、理化相关专用材料项目 (项目编号:ZXHT-2026-0604)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宝坻区卫生监督所) 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购置微生物、理化相关专用材料项目 (项目编号:ZXHT-2026-060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3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宝坻区卫生监督所)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购置微生物、理化相关专用材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宝坻区城关馨逸家园福建风情街25号楼11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HT-2026-0604
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购置微生物、理化相关专用材料项目
预算金额:229.8361万元
最高限价:229.836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15.1523 215.1523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微生物实验室相关检测试剂耗材其中包括:风疹麻疹双重核酸检测试剂盒2盒、DNA/RNA核酸提取试剂盒4.0版本30盒、23种呼吸道病原体核酸多重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65盒等一批试剂耗材,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14.6838 14.6838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理化实验室相关检测试剂耗材其中包括:针筒过滤器100个、C18固相萃取住2盒、无菌采样袋10包、Icp泵油3瓶等一批试剂耗材,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及时供货,每批次供货期不得超过48小时。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中标总合同额结算完毕,但供货期限不超过1年(即:2027年x月x日前),各种商品如有数量增减,以实际需求为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截止评审结束“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5)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6)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8)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 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2) 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3) 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9)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可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模块查询。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①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②纳税零申报投标单位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证明;③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相关证明;④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⑤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缴纳社保相关证明);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被授权人本月或上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6.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9.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无须提供任何资质;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2026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城关馨逸家园福建风情街25号楼110号
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众鑫和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城关馨逸家园福建风情街25号楼11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宝坻区卫生监督所)和天津众鑫和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提起投诉,逾期不予受理。质疑函格式文本、投诉书格式文本详见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的《下载专区》部分。2、本项目兼投兼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宝坻区卫生监督所)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津围路南侧(津围路8号)
  联系方式:022-292418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众鑫和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城关馨逸家园福建风情街25号楼110号
  联系方式:022-29990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莹
  电 话:022-2999058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众鑫和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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